来源:批发市场网︱作者:货捕头
以上是《商标法》关于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和商标续展注册的程序的规定。一个注册商标,经过多年使用,已届注册商标的有效期,对商标注册人来说,已形成了一种无形资产,注册人认为需要继续使用的,应当依法及时提出续展申请。根据本条规定,应当在商标期满前12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续展申请(期满未续展则有6个月的宽展期)。商标续展与商标新注册申请不同,只是通过申请来延长注册商标的有效期,而不是重新确定新的商标权。注册人只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,缴纳规费,就可以依法获准续展注册。
当然在商标续展的提交过程中,还会出现一些比较常见的问题:
1、商标续展时发现申请人(特别是企业法人)的名义或者是注册地址发生了变更。由于《商标法》第四十一条规定: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、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,应当提交变更申请。因此在提交商标续展之前需要先办理商标变更申请,且在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地址时,对直接有关的注册商标应当一并办理。比如,同一个商标经过注册使用于几种不同商品或服务项目上,如果这个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和地址作了变更的,就必须将该注册人名下的全部注册商标(当然也包括申请中的商标了)一起办理变更手续,不应只办理其中的一个或者几个。
2、商标续展时商标正处于商标转让待审状态。此种情况,则可以用新的名义提交商标续展申请,也可以用老的名义提交商标续展申请。
3、商标续展提交之后,由于各种原因,被商标局不予核准或者是补正未完成不予受理等等,最后商标续展未完成,从而使注册商标销亡,导致商标注册人丧失商标专用权。此种结果会有各种各样的原因,当然此中不乏有代理所的过失,不过商标续展是可以在商标期满前12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,且有6个月的宽展期,时间可以说是非常充裕(18个月)。
所以在此建议商标注册人对有效期届满的注册商标需要继续使用的,希望可以尽早提交续展申请并且咨询合法正规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,这样即使出现问题,也是有足够的时间进行规避。
裕阳知识产权,每周三13:00-15:00,8楼9号窗口驻点,提供咨询服务。
【批发市场网 shichang.hznzcn.com】